2014年4月7日 星期一

【趨勢專文】串媒體四大元素三部曲「跨平台」(三):多螢影音服務商業模式

/郭哲瑋


    此次分享2013年於歐洲希臘舉辦的TV Leaders Summit中,一位來自Parks Associates 調查公司,名為Brett Sappington的研發總監於會中對於「跨螢幕商業模式」(Making Money inMultiscreen)的觀察,在此的跨螢幕或跨平台,被定位的是所謂的「TV Everywhere」,亦即同源內容於不同平台收看的服務。在談跨螢新媒體商業模式之前,要先回頭看看現在的市場參與者們,在其資源基礎上基本的關注方向,而在影音媒體的市場參與者中,又分為傳統參與者與非傳統參與者:




 


n   傳統參與者:
 
1、付費電視平台營運商:如ComcastAT&T等電信、有線電視營運商,此參與者關注的為「客戶維繫」以及「產業內競爭」,在已經成為主流的收視平台,擁有大量訂戶後,如果能夠維護客戶的忠誠度避免退租數是此參與者的首要之務,其次則為如何搶奪同業的用戶,進行業內競爭。
 
2、OTT服務營運商:如NetflixLOVEFiLMOTT網路影音服務提供商,此類參與者關注的是「擴張」、「搶奪用戶」,做為一個相對新興的媒體平台,吞食傳統付費電視的訂戶版圖是當務之急,先取得市佔率,才有機會談廣告、才有資源取得更多更好內容。
 
3、廣播電視營運商:如BBCABC等電視台、媒體集團。其關注的是「最大量的曝光範圍」,讓最多的人看到其頻道或節目,最多的眼球以獲取廣告投放,在這個貨大壓行、行大壓貨的前提下,那個平台擁有最多訂戶,電視台或媒體集團自然就到哪邊上架。
 
4、內容製作商:如DisneyCanal+,其關注的是「安全」,避免盜版,確保版權的販售機制穩定以獲取最大利潤,其次則是試圖與電視台交涉廣告拆帳的可能。
 
n   非傳統參與者:
 
1、消費電子製造商:如AppleSamsung,內容對其而言是加值服務,最關注的仍然是本業的產品銷售數字與毛利。
 
2、網路或其他科技廠商:如GoogleIntelMicrosoft,其關注的是在影音內容的加值服務提供上,如何提昇本身的技術實力,並開創新的營利模式,如Youtube不斷研發各種新的網路影音廣告投放方式。
 
3、社群媒體:如facebook,同樣藉由影音的分享,用以增加自身平台的接觸率、互動數,以此來增加自己的廣告議價力。
 
4、內容零售業:如AmazonTESCO,關注於內容的穩定授權、大量的客戶與提昇消費者購買體驗,持續地進行銷售。
 
   在了解影音市場參與者基本的關注動向後,當前「TV Everywhere」的主要服務提供者多為付費電視、OTT平台服務營運商及消費性電子製造商,這種可以直接面對用戶的「通路」類型參與者。廣電營運商如BBC有自行開發多螢APP,但畢竟是少數;內容零售業的影音服務隨著自己的電子商務版圖演進;網路或其他科技廠商、社群媒體則在通路平台下發展各種創新技術;內容製作商則仍專注在本身優質內容的製作。

 
    從營運商與消費性電子製造商的「TV Everywhere」跨平台多螢服務來看,當前可行的營運模式則有:

n   平台服務營運商:

1、多螢影音服務做為用戶升級的誘因:基礎的營運商經營手法,將多螢服務做為加值補貼使用,如當用戶從基礎頻寬用戶升級高速頻寬用戶時,則加贈此服務,或享有優惠。
 
2、免費體驗帶動付費:推動基本的免費多螢影音服務,提供一些版權費用較低或免費上架的內容讓用戶體用,更有價值的內容則用戶必須付費訂閱。
 
3、廣告:利用多螢的多樣觸及率,用以做為提昇廣告效益的指標。
 
4、訂閱:推出各種包裝套餐,以服務包的形式,分拆排列內容組合以增加訂戶數。
 
n   消費性電子製造商,具有軟硬整合的優勢,常見的營利模式包括:
 
1.   Amazon模式:俗稱的刮鬍刀模式,以低廉的硬體價格(Kindle fire),包裝優質的內容與服務,以銷售內容為主。
 
2.   Apple模式:開發Apple StoreiTunes生態圈,吸引使用者下載內容,並讓開發者在其平台上大量開發內容及應用,但事實上其主要營收仍來自於硬體銷售,內容部分仍屬於加值應用。
 
3.   廣告:包括如AppleSamsung,都在其載具上開發自己的廣告聯播網及投放機制,期待能夠以第一線接觸消費者的優勢確實掌握用戶使用行為,提供客戶精準廣告。

4.  與內容商分潤:同樣以硬體商第一線接觸消費者的優勢,主動推薦容給觀眾,如Samsung Smart TV上的首頁版位或Apple Store的精選,向內容或服務提供商作曝光收費或分潤拆帳。
 
多螢幕使用行為做為現代消費者已然形成的使用趨勢,如何在這種眼球分散的消費行為中獲取利潤,已是各路人馬不能逃避的問題,尤其是必須找出之中願意付費的最佳消費者,設法增加服務的ARPU,並且如何在免費與付費間互相拉抬,以好的體驗逐步提昇用戶付費動機,而這往前牽扯,就再回到不管什麼角色的營運商,都必須提供好的多螢影音用戶體驗與使用介面,才有談收費的本錢。
 
Brett Sappington的這場演說中,其實並沒有太多更新的觀點,差異在於他所舉例的歐美市場廠商立足於較大的市場利基,而能測試各種不同的營利模式;再往下一層問題看,在營運商或消費電子製造商的「TV Everywhere」多螢服務之外,內容製作商的角色仍是被動而依附的,單純地依賴通路或網路科技業者打造的平台,做上架販售或等待拆帳的行為,而非主動因應多螢世代打造創新內容。從積極端看內容製作於多螢趨勢,大致就是「一源多用」與「串媒體」兩種作法,但「一源多用」所期待產生的各式衍生商品,則仍然必須依靠主產品的知名度提昇,才有辦法帶動其他產品。「串媒體」訴求的是整合,並且不希望依賴單一營運平台或通路商,以近用任何可得的平台進行內容的量身打造,在實務上目前需以整合行銷專案的形式包裝,並建立統一的接觸評量標準,以獲得客戶的贊助或商品植入。不論是營運商、內容商、廣電業者、網路科技或社群媒體,多螢新媒體時代不若過去電視產業的價值鏈結構完整,市場參與者得以雨露均沾,包括內容製作商在內的任何一個角色如何能抓住趨勢契機、擺脫依賴,就目前看起來,仍是兄弟爬山,各自努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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