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日 星期二

當地圖不該是地圖:資料新聞視覺呈現的陷阱


文/wolf



在資料性新聞做視覺化呈現時多半會利用圖表,特別是與在地社會相關的議題時,常常會套用地圖作為資訊框架,讓資訊更容易被吸收了解。但是這樣的作法也有它需要避免的陷阱。

以調查類報導為核心的政治雜誌〈瓊斯夫人雜誌(Mother Jones)〉上個月有一篇文章報導各州大麻合法化的立法狀況比較。製作圖表的記者團隊先參考其他新聞媒體的報導,發現這些報導用的圖表有顯示大麻在各州目前「已經」合法與否,但是沒有顯示各州是否「即將」立法,也沒有相關的刑責等法律細節。他們決定將呈現這些資訊作為挑戰,希望圖表兼顧清晰與完整性。

條文資料本身較為複雜,各州的開放類型即使相同,在劑量、罰則上都有細節的差異,不能單純以「開放與否」、「有無相關法律」來呈現。團隊除了將開放類型分成「開放消遣用」、「開放醫學用」、「除罪化」;各州的合法化立法狀態則區分成「未立法」、「已立法」與「有意立法」,而各州的法律細節也整理成短文準備放入。在呈現上,他們原本希望在各州的地圖區塊上加上浮動資訊,滑鼠移動到區塊上面才自動顯示短文,但是發現這樣對於要比較各州法案來說相當不利,使用者必須不斷在區塊之間移動滑鼠才能達到,而且行動載具還無法看到這些文章。
團隊過去常用的階段區分圖,在這次報導當中卻不適用 

在考量過各種呈現方案之後,團隊決定在保留地區分佈的同時,強化條文內容的呈現。因此主圖表改為方框表形式,以開放類型設為橫軸、各州名稱設為縱軸,各方框背景顏色表示立法狀態(已立法→深綠、將立法→淺綠、未立法→灰色),同時在區塊內部加上短文。各州的地圖分佈依然保留,但是縮小為資訊區塊之一,不再是表現資訊的主軸所在。從地圖上可以看出,基本的除罪化與醫學用途,有近一半的州已經或正在立法,其中部份幾州也開始準備訂製娛樂用途方面的法律。另外圖表上也建構一個州名選單,方便使用者查找後直接跳到想看的各州欄位。

這個例子顯示出,當議題過於複雜、不能只看數據分佈時,不要急著將資訊的單一性質對應到地圖上,而忽略掉呈現其他資料細節的重要性。紐時的圖像設計師 Matthew Ericson 就曾在文章「當地圖不該是地圖」中提到,在某些情況下不該使用地圖來作資料呈現:

1. 當這資料的意義不在其地理分佈狀態時:
有些資料雖然是以地理區域為單位進行蒐集,但是其旨趣並不在地理分佈上。最容易想見的就是選舉得票分佈,雖然是以區域做計票結果,但有時我們需要的是各區域中政黨得票的消長分佈,這時反而不需要使用地理地圖來標示。

2. 地理性資料需經過分析才能有效呈現時:
圖像原本是要加強讀者的資訊吸收力,讓讀者快速了解到這段資料的意義所在,但也可能誤導讀者只對資訊之間的關聯做淺薄的理解,而不到圖表誌作者本欲表達的複雜層面。這時除了地圖圖像之外,還要有分析性質的內容來作搭配才行。

資料視覺化是有效呈現資料新聞的重要武器,但也因為如此,更要小心在視覺化設計中的陷阱,以免民眾無法了解資料間的趨勢意義,甚至造成誤導,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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