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3日 星期四

【趨勢專文】 群眾共創電影的成功案例(下):娛樂體驗(Entertainment Experience®)電影產製的創新流程

/呂欣茹



20134月以使用者自製內容的電影製作專案Entertainment Experience®獲得國際艾美獎Digital Program – Non-Fiction的類別,最後群眾共創的電影成品名為「Tricked」。這個成功模式來自荷蘭的電影製作及發行公司Film Content Company Europe (FCCE)以創新模式製作及跨國行銷影視產品為公司主要業務。Entertainment Experience®這個電影產製的協作式平台,由好萊塢名導演保羅·范霍文(Paul Verhoeven)號召,讓普通人都有機會拍電影,在39周內,吸引35000電影愛好者參與,42所大學以學分制參與此電影專案計畫,其中最年輕的導演參與者只有14歲。這個專案第一季最終產生了1250個劇本、2200個角色和25支創作社群等,並最終完成了世界首部由群眾共同創作的大電影。究竟這個群眾參與式創作的成功模式有哪些創新特點呢?

FCCE的首席營運總監Justus Verkerk提出,真正可獲利的成功創意並不一定要全面顛覆傳統的媒體平台架構,不一定要追逐很新的科技應用,反而以非傳統的思維來利用傳統的媒體平台,發展出一套新的內容產製流程,並從中提高廣告商的效益。在media 2.0的脈絡下,電影或娛樂內容的產製、播出、到觀眾收看,不再是線性過程,而是一個網絡化的媒體系統(network media system ),觀眾不再是最終的訊息接收者,而是散佈在系統各處的共同創作者。在這個狀態下,最重要的是如何創造和提供這個系統某些功能來達成「故事脈絡」、「內容共創」和「創作社群互動」的觸發Justus Verkerk提出,這個核心就是群眾共創的概念(crowd sourced concept)。

   Entertainment Experience®是一個跨媒體的專案,先由專業團隊提出故事架構和前導的內容影片,利用互動電視和網路VOD的傳播,來帶領任何夢想在電影娛樂行業工作的群眾來參與後續創作。利用社交媒體的跟進,形成這個專案概念的病毒式傳播,造成社群討論和動員。再透過實體活動,試鏡活動或大師講座等來建立實際的「社群」。Justus Verkerk在這邊提到一個將觀眾分目標群(target groups)的概念:90-9-1,意思是一整個觀眾池裡,90%的人是對於你所提供的娛樂內容覺得可有可無,9%則是會花錢消費內容的目標閱聽眾,而1%不只是你的目標閱聽眾,更是可以邀請來一起參與內容產製的創作者。Entertainment Experience®這個跨媒體專案鎖定的就是挖掘出這1%的創作者,因此人才偵測(talent scouting& development)和建立創作社群是這個創新模式中的重要環節。


    Entertainment Experience® 協作式平台為傳統的廣告模式帶來破壞創新,獲得美國廣告界大獎“金手指”唯一金獎,品牌喜歡藉由這種微妙的且具整合性的娛樂體驗,來創新訊息傳遞的方式。在專案執行的39周內,任何線上線下的投票活動來決定電影的走向,例如:劇情元素、服裝、音樂、場景安排等,都是廠商可以很自然進入的方式,藉由參與這個協作式平台的討論,也置入了對自家產品的廣告和推廣。因此Entertainment Experience®專案不僅為電影愛好者提供近距離接觸電影共創的機會,也會對全媒體行銷、公關廣告領域產生顛覆式的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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