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3日 星期一

【研究筆記】攝影記者:用「圖像」記錄時代、見證歷史

/Melody
相對於攝影記者而言,文字記者在媒體專業上,較有多面向的發揮空間,同時外界對文字記者的看法也較可以通過報導來凸顯其重要性。但是,在一般新聞學、甚至大眾對攝影記者的看法,大多沒有過多的著墨、關注。攝影記者之於報導來說,大多只是新聞的點綴或陪襯。但一張好的照片不僅可以訴說事實,更可以做為事件的證明,甚至是歷史的見證。普遍來說,大多數的人,包含平面紙媒本身皆對攝影記者不重視。


 
就工作的內容來說,攝影記者與文字記者之間並沒有太大的差異,除了對新聞事件及議題的形塑可以通過文字來表達外,亦通過「影像」將事件表達得更清楚。一張好的照片,不僅是一則新聞事件的見證,更是一個清晰概念的具體表達,勝過千言萬語的文字描述。但是,一個專業攝影記者的養成並不容易,大多需要經過34年的訓練,以及新聞工作專業經驗的累積。

一般來說,攝影記者肩負的工作,除了以圖像記錄事件外,還要搭配事件的發生經過進行文字報導。因此,大部分的即時新聞,多出自於攝影記者之手。但攝影記者本身卻無法像文字記者般,可以藉由文字將內容做出更深入的闡釋。用圖像說故事是攝影記者對新聞事件的描述方式。但面對新聞事件發生的過程,要如何篩選重點拍攝、獲取何種圖片,著實考驗著攝影記者的專業技巧與敏銳度。畢竟,影像的採擷具有時效性,與時間賽跑正是攝影記者所面對的壓力及挑戰來源。

另一方面,攝影記者其實也同文字記者般,在研擬採訪議題,及進行資料蒐證的過程,都是一個行動思考的過程。不僅要發現資訊的落差、發現問題的根源、定義工作的目標及限制外,同時還要尋求解決方案。因此,對新進攝影記者來說,報社必須願意投入相關的教育資源,並協助他們與文字記者之間的溝通與配搭,才有可能讓新聞工作與表達獲得更大的成效。同時,令記者的專業能力可以獲得提升。

事實上,用圖像記錄歷史、見證時代,或許在一般報業媒體不受重視,甚至將攝影記者視為文字報導的陪襯。但美國開創周刊概念媒體形式先河的時代之父Henry Luce1936年創立《生活雜誌》(Life magazine)則打破這項認知,將自己定位為新聞攝影紀實的雜誌,宗旨為「看見生活、看見世界」(To see life; see the world)。目的是要呈現美國觀點的社會風貌。因此,《生活雜誌》的圖片,不論是於質上或量上都是業界首屈一指,並被譽為以鏡頭捕捉20世紀最重要片刻的最佳紀錄。若從哲學的角度來看,攝影又該如何定義?攝影於敘事中具何種作用?

法國當代哲學家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 1915-1980)在《明室》(La chamber Claire, 1980)中對攝影的思考是:何謂攝影自身?(Roland Barthes1995 巴特指出,照片上的圖像在每一次被展示的當下化中,都是現實此刻的存在。因此,被攝影的人或物的現在存在與否,與照片的圖像無關。換言之,對觀賞者來說,從照片中所看見的,不單是事物的存在性,更是圖像所包含的訊息。因此,攝影從哲學的角度來說,藉由圖像所給予觀賞者的並不僅限於圖像本身,而是通過圖像所帶出的訊息及意義。

回過頭來看新聞攝影這件事。攝影記者或許可以通過圖像記錄新聞事件,並通過新聞的專業及敏銳度進行梳理。《生活雜誌》即是一個通過新聞專業來呈現時代、見證歷史的圖像內容,重點是展現美國觀點的社會氛圍及生活風格。但讓我好奇的是,在巴特觀點中,攝影代表著過去與真實,而底片則代表著真實的過去的「那曾在」(That-has-been)。(Roland Barthes1995)但若從新聞敘事的角度來看,攝影記者在面對這些真實過去的那曾在,該如何掌握、並將其呈現到最好,成為攝影記者工作中最大的挑戰與必須處理的關鍵。

 
羅蘭巴特文獻可參考:
Roland Barthes, Camera Lucida, A Division of Farrar, Straus and Giroux, New York, 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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