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7日 星期四

[趨勢專文] 2013/11/07 內容已死,記者就是策展人?

 
 


Melody

我們正在過著數位網路生活,是目前具體的生活寫照,也是現代人的共同生活模式,特別是在智慧型手機普及後。不知道大家是否曾經想過,在二十年前的我們想像現今的生活模式是怎麼樣,想像的內容絕對是和現況有很大的差異。而對於媒體產業來說,過去所經營的三角關係,也因為數位生活的新形態之影響,而產生了巨幅的變化。

過去,在媒體業的思考中,向來是以產出內容為主要核心,並藉由對「記者」、「受訪者」與「讀者」之間的三角關係經營來呈現。但是,伴隨著科技的日益發展,不僅直接改變了人類的生活型態,讓讀者接收訊息的方式以及內容的產製都產生了鋪天蓋地的逆轉,導致媒體必須在這個變遷中進行變革,以找尋到一套合適的因應措施。甚至有未來「內容」將不再是媒體產製的核心與關鍵一說產生。而這種天翻地覆的轉換,對於向來以「內容為王」的媒體產業來說又該如何自處呢?「內容」真的不重要嗎?
 

內容已死,策展時代的來臨?

隨著科技資訊的進步、網路的普及,我們可以藉由網路的平台恣意暢遊,輕鬆地和認識或不認識的朋友進行交流,並藉此獲取任何想要的資訊。網際網路的蓬勃發展,讓整個資訊的流動更為迅速,同時也建立起一套全新的訊息傳播模式。更關鍵的是,網路的便捷性帶來了更為細緻的分眾區隔,讓不同的社群可以在這個免費的虛擬空間中創造出群聚的可能性。因此,在這個機制下,如何從猶如恆河沙數的資訊洪流中,立基於自己的價值觀與世界觀淘選資訊、並賦予新意義,進而與眾多的網友分享,成為數位時代的資訊傳遞模式主流,人人都是策展人的概念已在當前的數位世界中發生了奇妙的效應。

事實上,網路上資訊的高度負載已經讓人們沒有多餘的時間去篩選、消化,與其告訴網友們說有多完整或多豐富的網站內容,不如通過專業化的分工,將豐富和完整的資訊內容投遞給真正需要的人。因而,策展人就是在網路世界紛亂的訊息中,過濾訊息、選擇訊息、給予解釋,進而賦予意義。爾後,經由網路的傳遞推送給網友,而網友就是粉絲、追隨者。那麼誰是策展人呢?

網路上的意見領袖、部落客、編輯,甚至是個人的臉書訊息發送,都屬於策展的活動,而將訊息傳遞出去的角色即是策展人。因而當一個人在網路上發起一項行動、提出一項呼籲,甚至是一個概念的串聯,都是策展的開始。策展,成為網路時代的重要活動。因為,把一個訊息賦予關係、表達看法,並提出結論,就是策展。於此,也呈現主流媒體的主導權被取代的現象,甚至記者與新聞工作者的角色扮演發生了關鍵性的變化。向來由新聞工作者的主導權被剝奪,而新聞內容的產製環節也產生了變異。但內容真的不重要嗎?從人人都是策展人的角度來說,是的!內容如何被產製出來已不再具有其意義與重要性。但是,若從訊息的傳遞角度來說,內容仍然是關鍵,而且是影響整個訊息所造成之後續發酵的引擎。


數位匯流中的社群多角化經營

面對目前讀者型態的改變,以及數位匯流過程中新舊媒體的世代交替,許多媒體產業紛紛開始嘗試多角化經營,並通過不同的模式在「內容」上創造更多的附加價值,如「內容置入」、「內容行銷」等。但是,如何從原有的基礎上創造更多的價值呢?這是目前媒體產業都在摸索與嘗試的部分,與此同時,也展開了數位時代的市場爭奪戰,如何利用自身的優勢來吸引到更多讀者的關注與青睞,成為各家媒體共同努力的目標。問題是,要如何通過「內容」來吸引受眾的青睞,進而進行策動、衍生出更多服務的機會呢?關鍵就是「社群」的經營。

然而,這裡所談的「社群」經營,並不是只單純地指臉書粉絲頁而已,而是涵蓋了實體與虛擬的所有客戶和「可能客戶」之經營與策動。因為,在虛擬的網路世界中有眾多未曾謀面的人們,會因為轉化成媒體內容的商品或服務資訊而受到吸引、造訪網頁,進而進行消費行為、成為客戶群;而實體接觸過的客戶不僅有可能因商品或服務而再度造訪外,更有可能透過網路社群之媒介將內容散播出去,成為一套虛實之間緊密連結的訊息傳遞網絡。而這也是為何當前大數據(Big data)會被重視、利用的原因所在。在數位匯流時代,媒體的內容都成為資訊,並且是一種可以判斷消費者興趣取向的關鍵。因而內容與社群之間的關聯性,向來是無法切割與嚴格劃分的連結關係,並且在真實與虛擬之間構築起一套特殊的連結。

世界連鎖知名咖啡品牌星巴克Starbucks在美國舉辨了Tweet-a-Coffee活動,巧妙地利用了內容與社群的連結,創造了虛實整合與串聯社群網絡的行銷案例,讓用戶透過Twitter送咖啡給朋友的網路虛擬訊息傳遞,將網路的虛擬線上關係帶回現實生活中,與此同時,也為品牌和消費者間搭起了橋梁。而這即是一個善加利用數位工具與消費者進行互動,以及運用共同興趣之社群經營的內容行銷策略。而由此案例,其實也可以清楚地看見各個廠商,都嘗試以合適的「內容」Content向對的「社群」Community進行溝通,進而創造出各式各樣商務活動Commerce的可能性。但問題是,媒體的三角關係經營,真的只有如此嗎?


記者就是策展人!

若是以電子商務平台或廠商經營的角度來說,「內容」、「社群」與「商務」三者之間的三角關係經營,或許可以具體的描繪出這三者之間的關聯性。因為,他們的目標即是共同朝向精準行銷的目標邁進,並特別針對不同族群的需求給予合適的服務與內容,核心目標都是創造豐富營收。然而,對於以新聞資訊產出為主的媒體產業來說,媒體三角關係的經營,卻未必需要特別強調商務的環節。那麼,新聞媒體產業的3C經營應該是什麼呢?

新聞傳播產業的3C即是指「內容」Content、「社群」Community與「欲求」Craving,而這三者之間的緊密連結,是新聞產業永不止息創造優質內容的循環關係。更關鍵的是,新聞從業人員對新聞內容與核心價值的嚴守,以及熱情所在,是整個三角關係經營中最重要的部分,即──「欲求」,也就是媒體的策動力。但面對當前網際網路的崛起,以及人人都是策展人的趨勢,記者與新聞產製者該如何自處?是否有可能有其他發展的可能性?

回到策展的構成元素來看,新聞記者比起任何人都更具有策展人的特質與能力。因為他們不僅具有專業的編輯採訪能力,將社會現象與事實通過自身專業的視角表達、呈現,並藉由其特殊的能力來展現他的敏銳洞察,更關鍵的是,記者會經由自身的專業判斷賦予事件不同視角的解讀。從這個角度來說,新聞工作者比起任何的網路策展人都還要具有其專業性。只是,新聞工作者常受限於現實的條件而無法獲得有效的發揮。那麼,是否有可能,記者在生產內容時以策展人的角度來經營內容呢?

以目前新聞敘事已走向主觀化的趨勢之前提下,記者若可以跳脫過去被定義為「知識仲介者」的角色,大膽的利用自身的專業視角將故事說好外,更在「內容」上求新求變,善加經營「故事世界」,相信最佳策展人非記者莫屬。更深層的意義來說,也因為記者的專業被具體、有效地發揮,而使得在網際網路所帶來的策展現象,新聞的核心價值與最後防線可以被嚴守,而不至於淪於為以商業行為之目的而產生的內容。


當記者就是策展人,新聞的敘事主軸不僅是內容為王」,更是超越這種層次,讓脈絡為王」。除了掌握問題的全貌外,更在這個基礎上,給予閱聽者更多的思考可能性與啟發。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