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5日 星期二

【日誌】2013/06/25 小米機的社群經濟:使用者創新與共同創造的口碑效應



文/研究員 May 
  
  小米科技,全稱北京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是中國一家致力於移動通信終端設備研製與軟體開發的企業,由雷軍帶領組建,於201046正式成立。

  2011816在北京舉行發布會,發布了小米手機,創業三年,營收規模已達創業十六年的宏達電的五分之一。手機晶片大廠高通(Qualcomm)全球副總裁沈勁認為「雷軍的思路很大膽。他是用互聯網(意指網路)的精神,在賣小米機,是一個商業模式的創新。」而此創新商業模式,即透過使用者創新與共同創造,鎖定數位原住民的溝通網絡與即時需求,並於社群網絡中同時進行口碑行銷。

  根據Dr. Marc Prensky2001發表的《Digital Natives, Digital Immigrants》,提出數位原住民(Digital natives)和數位移民 (Digital Immigrants)兩個世代。數位原住民的定義為1980年代以後出生的人,一出生及生長在個人電腦全球流行的年代,因此擁有跟1980年代以前的數位移民不一樣的價值觀。數位原生世代於2002年後開始陸續投入職場,根據台灣經濟部中小企業統計資料顯示,2002年是微型企業家數顯著緩步上升的關鍵一年。

  數位原生時代的經濟市場,創業者可透過數位網絡的低成本、即時串連集體智慧的優勢,為同為數位原住民的目標群眾需求打造創新服務。而所謂的數位原住民生長在一個充滿科技的世代,他們習慣多工、偏好主動探索、顯少聽收音機、不看報紙,但看電視且迷戀網路;相對於單機版較偏愛網路互動遊戲,透過手機連結人際網絡與分享,喜歡觸控螢幕、需要大容量儲存空間存放隨手拍攝的相片與最新App,喜歡圖像式的說明;他們的特色是即時性、個別性、互動性、虛擬性、參與性、多元性、控制性。

  Dr. Marc Prensky2001)認為「數位原住民喜歡掌控自己的東西,喜歡個別化的事物,希望所有都是即時的,也是互動的;他們可以生活在虛擬和現實之間,而且喜歡參與所有事務,但都參與不久,喜歡集體行動或共同參與,但也喜歡展現自我;他們喜歡自訂步調、有彈性,特別喜歡視覺跟影音,也喜歡探索、更喜歡立即回饋。而他們不喜歡獨自作業、默默承受,及受他人主導;不喜歡制式、沒有變化;不喜歡統一規範、一視同仁;不喜歡文字及靜態聽講和延遲回饋。」
  
  上述這段對於數位原住民的人格特質描述,部分解釋2002年後數位原住民為何提高微型創業意願的現象,這並非是對於數位原住民的同質化描述,而是因為數位原住民們擁有文化資本和更為開放的選擇與決策權,而這些權力在數位移民時代只掌握在大公司手中,若以傳播與報導權為例,以往即掌握在新聞媒體內容產制企業手中。為此,除了新聞媒體以及廣告公司之外,數位原住民如今除了選擇以社群網絡作為傳遞資訊的模式,甚至成為全球化的平台提供者。當然,數位原住民同樣選擇自己消費的模式,自中國紅至台灣小米機才為例。為此無論是生產者端還是消費端,都無法不思考數位原住民的網絡與需求。

  雷軍在創立小米時,即意圖做一支匯聚使用者集體智慧的開放式創新手機,使用者除了決定手機裡面應該有什麼功能,小米機的軟體功能每週即時更新,由使用者透過提供需求意見參與開發,並共同享受成果。雷軍花很多心思在經營這群俗稱米粉(小米粉絲)的忠實使用者,亦透過辦理各種聚會與活動,連結眾多玩家級的社群意見領袖,進而創造更龐大的死忠「米粉社群網絡」,即在於深刻了解數位原住民的網路生態,進而發展而出的開放式創新的商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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