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0日 星期四

【日誌】2013/06/20 微型文創與數位匯流隨想


文/研究員 May 

  2002年,行政院在「挑戰2008:國家重點發展計畫」中,首將「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列為重點計畫之一,因應傳統產業空洞化與轉型的困境(楊雅玲,2011)。爾後,文化創意產業被視為僅次於第三波資訊產業經濟後的第四波知識經濟動力,文化創意產業在國家的歸納與擴大解釋下於焉成形,政府意圖產業振興所挹注千億資金,以及國際市場的誘因吸引更多產業向文創靠攏。根據文化部《文化統計資料庫網站》,2010年整體文化創意產業營業額已達6,616.0億元,產業規模已擴充至52,673家。然而,文化創意產業的國家政策所締造的高產值願景,在台灣多數微型文創工作者的眼中卻未曾存在。


  透過國際發展角度觀點,文化創意產業已然成為各國近年少數具有大幅成長潛力的產業神話。如英國為重塑英國日漸衰微的創新競爭力,1997 年將文化創意產業列為國家重要政策,並於2002 年創下 210 億英鎊產值。日本聚焦動漫遊戲產業優勢發展軟性國力,藉此巧妙化解20世紀初經濟泡沫化的危機。依據2010年頒布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文創法),文創產業被分類為四大塊16大類相關連的產業:藝文產業、媒體產業、設計產業及新增的數位內容產業,並定義文創產業為「源自創意或文化積累,透過智慧財產之形成及運用,具有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之潛力,並促進全民美學素養,使國民生活環境提升之產業」。


  隨著國際數位匯流的微利平台遍地開花,國際文創產業透過數位平台擴大政府所無力經營的微形文創市場,揭示台灣微型經濟的時代未來。根據《2012 年中小企業白皮書》資料顯示, 台灣2011年有1279,784 家中小企業,占全體企業家數97.63%,己創下近年來最高紀錄。其中,又有60萬家左右屬於微型及個人事業,顯示台灣存在大量的微形文創工作者。此外,微型及個人事業在資訊匯流時代,多元多樣及具彈性化的工作模式迅速取代過去傳統工作模式,亦吸引更多人投入富創意與內涵的微型及個人事業經營。 經濟部更於2012年起,開始推動中小企業處推動微型及個人事業輔導。2013年重點輔導聚焦創意生活、專業服務、美容保健、特色餐飲4大領域,其中創意生活即為文創產業與生活用品。

  未來,台灣的微文創工作者與數位平台間如何共同築夢?除了Pinkoi和FlyingV之外,還會產生什麼樣的花火與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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